不仅是私闯民宅,~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基于此,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在司法实践中,区分"私闯民宅"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是非违背住宅主人意愿强行侵入及主观动机(如:寻衅滋事等)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来予以认定。
刑法上没有“私闯民宅”罪,但公诉机关可以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进行起诉.
不过我不认为它是“私闯民宅”,而是非法侵入。
找一个类似撬棍的东东,“L”型的东西。 或者找一个老虎钳,起子等,利用杠杆原理,放在锁中间用力一撬就开。
撬锁的方法:
1、拿一个回形针或安全别针然后将它弄直。接着在它的末端作出一个稍微向上弯曲的形状。
2、将扳手插入锁洞中靠下的地方——就是对着钥匙齿部要进去的一边。
3、为了明确锁要怎么打开需要,向那个方向转动。
4、握住扳手上最合适的部位,轻微地施力,将锁朝着正确的方向转动。
5、对锁芯用力的同时,将回形针的尾端插入锁芯里上面的部位。
6、用回形针将锁里的针脚一个一个地挑起来。试着感觉针脚到达它“解锁”位子的时刻。(这时)你应该能感觉到轻微的松动,甚至可以听到微弱的咔哒声。
7、现在全力转动扳手。锁就会打开了。
私自撬开别人的锁无论是各人或单位都涉及到了犯罪,这种行为是禁止发生的,如果有矛盾或者涉及到了经济纠分,我们可以报警,由警察来处理,甚至有些小事可由物业来处理,如果有些问题需要走法律程序,那就去法律起诉,由法院的判决来解决问题,绝不能用私自撬锁的行为触犯法律。
违法的。合同到期是一回事,房东可要求房客退房、如还拖欠租金的,房东也有权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但房东无权私自开门拿房客的东西。房客的东西如有缺少,可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的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凭物的保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